104學年度新生報到重要事項公告

新生行事曆、手冊 引用 (0)

 

104學年度新生報到重要事項公告

 一、新生到校時間:7月7日(星期二),上午7:40到8:00。
二、新生集合地點:本校龍門廣場集合,請由建國南路正門進入,依指標前進至各班教室。
三、注意事項:
  (一)請由建國南路2段269號正門進入校區,以方便引導。 
  (二)請同學依臨時編班的班級集合(詳見本手冊第5頁)。
  (三)集合位置請依照現場服務同學所舉的班級牌。
  (四)請配合現場老師與服務同學的引導。
  (五)8:30前的報到活動家長可以陪伴或從旁協助。
四、8:40開始新生學科能力測驗,請學生務必攜帶藍色或黑色原子筆作答,可使用修正帶,陪同的家長請隨引導同學至地下室演講廳參加「新生家長說明會」。
五、10:35學生「新生學科能力測驗」、「新生家長說明會」同時結束,家長與學生移動至龍門廣場會合返家。

如遇臺北巿政府宣布明日(7月7日)停止上班上課,則新生報到日期順延至7月8日(三)依原時段進行。

104學年度新生報到親子手冊

新生行事曆、手冊 引用 (0)

龍門國中104學年度新生報到親子手冊(5月隨入學卡發出)

1040526.pdf

104學年度龍門國中新生錄取名單查詢

名單查詢 引用 (0)

http://210.243.35.9/newstudents/

新生注意事項:
1、請錄取新生於7/7(二)上午8:00前,至龍門國中新生報到與參加學科能力測驗
2、務必攜帶新生入學卡、黑或藍色原子筆、修正帶
3、請參閱已發之綠皮「新生報到親子手冊」之第5頁,牢記入學卡右下角之編號及臨時班號,於報到日入班就座
4、報到日當天新生進行學科能力測驗時,家長請至B1演講廳參加新生家長座談會。

外縣市國小畢業生就讀龍門國中注意事項

入學條件 引用 (0)

 

  1. 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年3月11日北市教中字第10432495700號函辦理。
  2. 外縣市國民小學應屆畢業生全戶設籍本校學區且有居住事實者,請學生家長逕依下列程序辦理:
    1. 申請日期:104年7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
    2. 申請地點:本校二樓教務處註冊組
    3. 查驗文件:
      1. 當年度七月份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本校收存)。
      2. 國民小學畢業證書正本(驗畢歸還)、影本(本校收存)。
      3. 家長印章。
      4. 本校學區之房屋所有權狀所有權人須為學生之父或母)。
      5. 當年度一月一日至入學資格審查日間任一月份之水費或電費收據。
    4. 審查及分發方式:
      1. 本校為104學年度額滿國中,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於額滿國中學區,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並提供當年度一月一日至入學資格審查日間任一月份之水費或電費收據及當年度五月份之戶籍謄本,足以證明居住事實者,請於104年7月10日(星期五)至7月17日(星期五)止提出申請,經戶籍地所屬學區國民中學查核確有居住事實者,得以外加方式分發入學:
        1. 103年12月31日前設籍於本校學區內,學生之父、母(不含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於同日前持有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證明(以登記日期為準)。
        2. 103年12月31日前取得連續居住並設籍6年以上同址坐落學區內經公證之房屋租賃證明。
      2. 持本校改分發轉介單至臺北市教育局公布之改分發學校,由該校審查分發入學至額滿為止。

外縣市國小畢業生就讀龍門國中注意事項下載

img001.pdf

有關設籍本市而就讀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欲申請就讀本市國民中學一案

入學條件 引用 (0)

一、依據「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第4條第2項規定辦理。 

二、外縣市國民小學應屆畢業生全戶設籍本市且有居住事實者,請 貴府所轄國民小學協助轉知學生家長逕依下列程序辦理,各國小無需造具學生名冊送本市國民中學:

()申請日期:104710日(星期五)至814日(星期五)。

()申請地點:戶籍地所屬學區之國民中學。

()查驗文件:全戶戶口名簿正本、國民小學畢業證書、家長印章。

()審查及分發方式: 

1、額滿國民中學:協助轉介至本局公布之改分發學校,由該校審查分發入學至額滿為止。

2、未額滿國民中學:由戶籍地區之國民中學審查後分發入學至額滿為止,倘學校額滿應即陳報本局核定。

()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於額滿國中學區,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並提供當年度一月一日至入學資格審查日間任一月份之水費或電費收據及當年度五月份之戶籍謄本,足以證明居住事實者,請於104710日(星期五)至717日(星期五)止提出申請,經戶籍地所屬學區國民中學查核確有居住事實者,得以外加方式分發入學:

1、入學前一年1231日前設籍於額滿國民中學學區內,學生之父、母(不含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於同日前持有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證明(以登記日期為準)

2、入學前一年1231日前取得連續居住並設籍6年以上同址坐落學區內經公證之房屋租賃證明。

 ()有關本市國中新生分發法令、104學年度國中學區一覽表、里鄰學區對照表及其他新生分發相關資訊,請逕至本市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www.edunet.taipei.gov.tw//科室業務/中等教育科/公私立國中新生入學事宜項下查詢。

 三、另國立師大附中及國立政大附中2校附設國中部歷年來均為額滿學校,且教室空間容納有限,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如以外加方式分發入學,恐排擠本市設籍學區內小學畢業生之權益,故該2校不以外加分發入學方式招收設籍本市之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

 四、設籍本市而就讀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之學生家長如有本市新生分發相關疑問,亦得逕洽所屬學區國民中學教務處註冊組詢問。

臺北市104學年度國中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各項申請資料

本校學區 引用 (0)

校內申請日至104.4.24截止, 請有意願者至下列網址下載相關表件,並將申請表件一式11份於期限內送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
http://www.doe.gov.taipei/ct.asp?xItem=98585909&ctNode=33546&mp=104001

有疑問者先至教務處註冊組諮詢

本市公立國民中學104學年度新生分發相關事宜,請參閱附件。

入學條件 引用 (0)

本市公立國民中學104學年度新生分發相關事宜,請參閱附件。

臺北市104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工作進度表 379068900X0000000_31322900A00_ATTCH3.doc

臺北市104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問題與解答-(Q&A)8263-379068900X0000000_31322900A00_ATTCH4.doc

7/30(三)103學年度新生編班暨導師抽籤作業(結果查詢)

名單查詢 引用 (0)

本校已於7/30(三)上午9:00進行103學年度新生編班暨導師抽籤作業

編班結果已公告於本校門首及校網供新生查詢


7/30編班結果查詢:
http://210.243.35.9/newclass/eidcheck.asp

提醒事項:

8/16(六)上午,到校套量購買制服、運動服

8/20(三)、8/21(四)二日上午7:30~12:00,新生始業輔導
請攜帶1、新生入學手冊第9頁資料調查表 2、大頭電子檔

請穿著本校夏季運動服 

103學年度新生入學手冊

新生行事曆、手冊 引用 (0)

此為103.7.4新生報到日所發放之新生入學手冊

含:行事曆、服裝購買單、個人資料調查表、教科書版本等

8/20新生始業輔導需攜帶

1、大頭照電子檔

2、第9頁之資料調查表

請下載新生入學手冊  1030704OUT.doc

103學年度龍門國中教科書版本

一般 引用 (0)

103學年度龍門國中教科書版本

臺北市立龍門國民中學103學年度教科書各領域使用版本表

2014.05.26書評會通過

領域科目

7年級

8年級

9年級

版本

習作選用

版本

習作選用

版本

習作選用

國文

翰林

×

翰林

×

翰林

×

英語

南一

佳音

(翰林)

康軒

數學

翰林

康軒

康軒

社會

南一
(分本)

×

康軒
(分本)

×

翰林
(分本)

×

自然與生活科技

康軒
(分本)

翰林

(分本)

*改版本

×

康軒
(分本)

×

健康與體育

翰林

×

康軒

×

翰林

×

藝術與人文

康軒

×

康軒

×

康軒

×

綜合活動

自編

教材

×

自編

教材

×

自編

教材

×

 

※本校103學年度89年級使用版本8自科改版本,其餘沿用

103textbook.doc

103學年度新生暑期重要行事曆

新生行事曆、手冊 引用 (0)

龍門國中103學年度新生暑期重要行事曆、報到手冊,

將於103/5/22隨新生入學卡送交北市畢業國小,由國小老師代為轉發給各位新生同學與家長

7/4(五)上午8:00-11:25 新生報到暨學科能力測驗、新生家長座談會,請到校繳交新生入學卡與參加測驗

7/30(三)上午9:00-10:30 新生編班暨導師抽籤,歡迎家長與同學自由參加,編班結果公告於校門口並提供網路查詢

8/16(六)上午8:00-12:00,購買制服運動服,請家長陪同新生到校套量購買

8/20(三)、8/21(四)兩個上午7:30-12:00,新生始業輔導,請新生著本校夏季運動服參加 

9/1(一)開學日,7:30到校,上午開學事項,下午正式上課 

103學年度龍門國中新生錄取名單查詢

名單查詢 引用 (0)

103學年度龍門國中新生錄取名單查詢

http://210.243.35.9/newstudents/

新生注意事項:
1、請錄取新生於7/4(五)上午8:00前,至龍門國中新生報到與參加學科能力測驗
2、務必攜帶新生入學卡、黑或藍色原子筆、修正帶
3、請參閱已發之綠皮「新生報到親子手冊」之第5頁,牢記入學卡右下角之編號及臨時班號,於報到日入班就座
4、報到日當天新生進行學科能力測驗時,家長請至B1演講廳參加新生家長座談會。

103學年度新生報到親子手冊

新生行事曆、手冊 引用 (0)

龍門國中103學年度新生報到親子手冊(5月隨入學卡發出)

1030522.pdf

臺北市103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問題與解答

入學條件 引用 (0)

臺北市103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問題與解答

http://www.lmjh.tp.edu.tw/uploads/313/nsn_1470_1.doc

國民中學新生分發作業程序簡要說明

入學條件 引用 (0)

本校多年來為額滿學校,有關新生入學相關事宜,請家長們注意: 

1、基本條件:國民小學應屆畢業生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設籍本市同址,且非寄居身分(戶口名簿上不能有「寄居」2字),並有居住事實者。

2、本市國小於每年3/31前造具畢業生名冊,送達所屬學區之國中,國中於6/2前將入學卡送達國小。外縣市國小畢業生,於7/10後持戶口名簿、畢業證書等相關文件進行報到或額滿學校改分發。

3、國民中學經教育局核定公告為額滿學校時,其新生分發入學原則如下
一 學生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於額滿國民中學學區內,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並提供當年度一月一日至入學資格審查日間任一月份之水費或電費收據及當年度五月份之戶籍謄本,足以證明居住事實者,依設籍先後優先分發入學:
(一)入學前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設籍於額滿國民中學學區內,學生之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或法定監護人於同日前持有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證明(以登記日期為準)。
(二)連續租屋且居住於學區內六年以上,並經公證之房屋租賃證明。
二 依前款規定分發後,國民中學仍有缺額時,則依設籍先後分發至額滿為止,排序方式如下:
(一)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與學生共同設籍者。
(二)父或母與學生共同設籍者。
三 其餘未分發學生,應改分發至鄰近國民中學就讀。

4、同一門牌號碼分發額滿國民中學以一人為限。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  學生之兄弟姊妹。
二  經提供學生之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或法定監護人自有房屋所有權狀、公證租賃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由國民中學審核後,確實有居住之事實。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教科新生入學相關規定

http://www.edunet.taipei.gov.tw/lp.asp?ctNode=33541&CtUnit=19270&BaseDSD=56&mp=104001

Design by N.Design Studio
Powered by Lifetype. Template adapted by Russian Lifety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