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3條規定,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自103年起每年5月對國中3年級學生統一舉辦。國中教育會考之目的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無論是否在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考。

108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5月18日、19日辦理,應屆畢業生由所就讀學校於3月14日至16日代為辦理集體報名,務請貴校所有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倘有特殊情形者,請依104年12月28日召開之「105年國中教育會考推動會第2次會議」決議辦理。

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難易適中」,各科皆維持一定數量之基礎試題,請鼓勵學生踴躍作答。另國中教育會考歷屆題本公布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 http://cap.nace.edu.tw )-「歷屆試題」專區,學生及家長可逕行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