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2親職教育專業諮詢服務
1503 | 10 四月, 2018 14:53實施期間:107年2月-107年4月
服務對象:就讀本市公立國中小,經鑑輔會鑑定為確認或疑似特教學生之學校特教老師、家長或相關人員。
實施方式:
一、服務地點:臺北市芳和國中一棟一樓東區特教資源中心小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70號)
二、服務內容:聘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胡心慈教授提供特教生家長有關教育安置、親師合作、生涯規劃、家庭衛教、健康宣導及學校特教老師有關身心障礙學生親職教育與親師溝通之諮詢服務。
三、申請程序:
(一)、 預約名額:
1.請Email與東區特教資源中心預約名額,預約成功者將回覆信件告知預約號。2.預約先後依Email來信時間安排。
3.需於預約成功七日內(不含假日)以E-mail將申請資料寄送至本中心,逾時者取消預約資格。
東區特教資源中心Email:terctaipei@gmail.com葉欣伃老師。
(二)、當「家長有諮詢需求」或「學校特教組評估家長有諮詢需求」或「特教老師有親職教育、親師溝通相關議題需要諮詢」時,由學校特教組長或個管老師填寫諮詢申請單。
(三)、填寫申請單:
1.填寫附件一之「親職教育專業諮詢服務申請單」。
2.由特教組長或個管老師填寫完畢。
3.依校內流程完成文件相關程序
4.申請單及相關文件請掃描後以E-mail送至東區特教資源中心。(terctaipei@gmail.com),並請電話通知中心已送件。
5.中心確認申請資格與資料是否齊備後聯繫申請教師。
6.確認受理服務後將電話回覆並以Email與聯絡箱寄出「受理回條」。
(四)、檢附資料:若學生有情緒行為問題者可檢附行為功能介入方案,無則免附。
(五)、申請期限:請於欲報名場次日期前14日預約,並於前7日(不含假日)完成申請程序。例如:欲參與場次一者,請於4月24日前完成預約,並於5月1日前完成申請。
(六)、檢附資料補件期限:申請時資料未齊備者,請於接獲補件通知後3日(不含假日)內補齊,方得受理申請。
四、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東區特教資源中心(02)27320800#702 研究推廣組 葉欣伃老師。
五、諮詢時間:下午14:00~17:00為主,每次諮詢以一個小時為原則,依教授、中心與申請人適合時間安排。
場次 |
日期 |
時間 |
場次一 |
5/8(五) |
14:00~15:00 |
場次二 |
5/8(五) |
15:00~16:00 |
場次三 |
5/8(五) |
16:00~17:00 |
詳細資料請見東區特教資源中心網站http://www.terc.tp.edu.tw/main.php?id=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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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資訊任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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