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於英語(聽力)考試結束(5月15日12時30分)後,考生需聽從監試委員指示安靜離開試場及管制區域,陪考者不得進入試場及管制區域,俾利維護若有因突發情形需重播英語(聽力)試題之試場秩序。若考生及陪考者需相約考試後見面,見面地點請約在管制區之外。

2.英語(聽力)考試開始後,即不可進入試場,亦不可提早離場。

3.請提醒考生不准攜入非應試用品進入考場,詳見簡章第25頁「105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場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