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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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校可推薦一名學生,本項助學金者請於2月26日前由導師推薦人選前往註冊組申請。
壹、申請資格:
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在學學生(不含五專生及夜校生)。
二、家庭經濟困頓確實需要幫助者。
三、國小、國中、高中(職)每學年度學期各項成績在60分(丙等)以上者,以上學期成績為主。
貳、助學金額:
一、國中學生:經審核後,每名發放新臺幣陸仟元整。
二、本助學金國小、國中、高中(職)各階段,每人限領取一次。
參、申請方式:
一、 申請者請備妥下列申請(證明)文件,並請依下列順序裝訂後,交至本校註冊組。
1、申請表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反面影本。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貼於證件黏貼表。
4、當年度上學期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印本。
5、(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
6、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