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
(一)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二)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二、助學金額:
國中組: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三、申請條件:
(一)助學金申請書(可上網下載或洽註冊組)。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三)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四)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五)六個月前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四、申請期限:103.3.9(一)前,交齊相關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彙整後統一寄出申請表件
五、申請書及詳細辦法請見網站http://www.ht.org.tw/ed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