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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parents | 05 三月, 2009 14:27

臺北市立龍門國中家長會通知2009.3.5 

親愛的家長您好,以下事宜向八年級各位家長說明如下: 

一.                目前本校九年級各班教室,均裝置有冷氣機兩台,這些冷氣機不是學校財產,而是現有九年級該屆全體家長的財產,為該屆全體家長自上一屆(現已高一)全體家長團體承接購買而來。因此這些冷氣機的設置與學校完全無關。

二.                這幾年來,因九年級學生課業繁重,需有舒適的讀書環境,所以各班均可利用白天上課或夜間自習時段,適度的使用冷氣。因此冷氣電費是以使用者付費原則處理(各班教室均裝置有電錶),而且冷氣電費是由各班家長統一收齊後來支付電費。

三.                為因應日後八年級學生在升上九年級時,使用這些有冷氣機的教室,故八年級各班現在先募款購置這些冷氣機(而不是預收冷氣電費)

四.                如有相關疑問請直接洽詢家長會專線27330060,我們將請專人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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